2024年矾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般村庄)二标段

2024-04-2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4年矾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般村庄)二标段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130

原公告日期:2024-04-1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4年矾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般村庄)二标段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2024年矾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般村庄)二标段(项目编号:2024ANNGZ00130)澄清公告如下:

1、本项目工程名称以招标公告中“2024年矾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般村庄)二标段”名称为准。

2、招标文件P96页,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2.5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时间:取得施工许可证2 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的其他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现修改为: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的其他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电子保函、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注:

(1)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2)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3、招标文件P101页,第14条款“其他”内容删除。

4、招标文件P100页 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12.4.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进度款每月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9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经审核的结算价款的100%,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申报至实际到款周期的风险(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0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作为质保金。”

现修改为:

“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进度款每月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9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经审核的结算价款的100%,承包人可单独缴纳 3%的质保金或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替代工程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注:此澄清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1号

联 系 人:顾劲松

电 话:150560685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西路167号君悦晨光写字楼

联 系 人:刘泽源

电 话:18714998820

2024年4月25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0分2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4-25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4-25
    0天0小时15分
附件:

2024年矾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般村庄)二标段招标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