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新建越溪智能装备厂房1、2号楼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4-04-2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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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新建越溪智能装备厂房1、2号楼装饰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新建越溪智能装备厂房1、2号楼装饰工程 已由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开管委审备[2023]4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新建越溪智能装备厂房1、2号楼装饰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溪水路18号新建越溪智能装备厂房

2.2规模:总建筑面积22846.4m2:其中1#楼为办公楼,建筑层数为9层,建筑面积为13402.17 m2; 2#楼为实验室,建筑层数为5层,建筑面积为9444.23 m2。施工估算价4043.52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3205010304042121002001
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新建越溪智能装备厂房1、2号楼装饰工程
包括室内装饰、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工程等
4043.52
202
141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01-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2024年 1月至 2024 年3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7)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9)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叁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25日00:00至2024年04月30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9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de9e1fcc-72e3-4208-9002-e9ba78a4aa49

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
地 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12幢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68
联 系 人:
张振江
联 系 人:
王静怡
电 话:
0512-66550158
电 话:
0512-6598169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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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98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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