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2024-06-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LGZ011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8日

开标日期:2024年6月18日

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下浮率为4.00%,设计费用下浮率为40.00%,合理收益率为3.95%。

合作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兴庐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与太和路交口兴庐科技产业园研发楼、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杏林街道文一泊心湾S1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56795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朱工

联系电话:13645695515

公示期: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庐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主任,联系电话:0551-6569970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19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1分4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6-19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6-19
    0天0小时31分
附件: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pdf 20240619105759中标候选人公示_签章文件.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