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矿集团红山能源该公司采煤机金属屏蔽编织加强型橡套软电缆(二次)澄清公告

2024-07-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BJB190047-01FG
1.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江北新区市民中心北侧支路工程勘察设计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新区管建[2018]23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6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
2.2工程地点: 江北新区核心区
2.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起点为胜利路、终点为滨江大道、道路全长456.5m。主要实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道路交叉口均为平面交叉。
2.5设计合同估算价: 80.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 2460.00 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 地质勘察、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路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设计服务期: 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njzwfw.gov.cn/njggzy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分(12分)

6.2.1企业业绩(8分)

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总投资或建安费在1950万元及以上道路设计项目,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8分。(时间、类型、金额均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扫描件为准)。

(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2016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总投资或建安费在1950万元及以上道路设计项目,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时间、类型、金额均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满分4分)

6.3设计方案(50分)

6.3.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满分5分)

6.3.2依据规划、结合现状,阐述设计原则、理念、思路,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面结构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5分)

6.3.3对道路交通组织、交安设施、附属设施等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5分)

6.3.4依据规划,结合道路及沿线地块相关管线资料,对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分析,阐述设计理念、原则、思路,从排水、管线综合工程角度,提出合理的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5分)

6.3.5对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涉及的其他工程进行设计。(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5分)

6.3.6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3分≤差<3.5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5分)

6.3.7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3.6分≤优≤4分;3.2分≤良<3.6分;2.8分≤中<3.6分;2.4分≤差<2.8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4分)

6.3.8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3.6分≤优≤4分;3.2分≤良<3.6分;2.8分≤中<3.6分;2.4分≤差<2.8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4分)

6.3.9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2.7分≤优≤3分;2.4分≤良<2.7分;2.1分≤中<2.4分;1.8分≤差<2.1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3分)

6.3.10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 。(2.7分≤优≤3分;2.4分≤良<2.7分;2.1分≤中<2.4分;1.8分≤差<2.1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3分)

6.3.11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2.7分≤优≤3分;2.4分≤良<2.7分;2.1分≤中<2.4分;1.8分≤差<2.1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3分)

6.3.12对各分项设计有深入的表述,方案完整、讲究经济实用、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2.7分≤优≤3分;2.4分≤良<2.7分;2.1分≤中<2.4分;1.8分≤差<2.1分;无此项得0分)

(满分3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8分)

6.4.1项目负责人(4分)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4分)

6.4.2道路专业人员1人(5分)

道路专业人员具备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专业)的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5分)

6.4.3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人(5分)

给排水专业人员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5分)

6.4.4景观专业人员1人(5分)

景观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满分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5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1人(5分)

电气专业人员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5分)

6.4.6造价专业人员1人(4分)

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的得4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4分)

备注:

a.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b.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因设计方案有字数要求,“投标文案”须列目录,对应相应的评分项,字数要求详见评分细则。

c.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d.所有项目组成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e.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f.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9日16时48分到 2019年4月8日16时48分 为止
8.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专业)执业资格。

8.4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9月-2019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开标时,投标人所报项目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上述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人员虽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或所递交原件无效的,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扫描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至投标文件中)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指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除应当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外,还必须注明非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所选派的设计师姓名和职称证书号。②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主体结构及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单位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9号万达广场E座12层1216室
邮编:210000 邮编:211100
联系人:孙工 联系人:周军华
电话:025-58195915 电话:025-51195811、18795911995
传真:210000 传真:5119581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0183852@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东山支行
账号: 账号:32000661901801004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