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绕城高速公路2024-2025年路基路面小修养护项目RCGC-2024XXYH标段

2024-07-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苏交建备JSJT[2020]0032
1、项目名称: 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
2、招标编号: JSJT20200338530 备案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2012320000FG0722 审批 苏发改基础发(2012)1889号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限价/元
1111111111AA059 SPZ20-LYG1 2020-04-09 09:30 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 018
6、专业: 招标种类: 施工
招标内容: 1.本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如下: SPZ20-LYG1标段桩号范围: K0+730.414~K17+389.172; SPZ20-LYG2标段桩号范围: K17+389.172~K34+709.155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上述桩号范围内声屏障屏体、立柱等(不含声屏障基础)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以及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噪声敏感点民居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含拆除原窗户设施、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3.计划工期 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
计划开工时间: 2020-04-20 计划竣工时间: 2020-09-3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朱鹏、李扬 025-87715119;工作QQ: 2189402611 025-87715110

1、报名开始时间: 2020-03-16 18: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3-23 18: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若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 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 近两年内未由于投标人自身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4)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 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况;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公路交通工程资质企业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环保工程资质企业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公路交通工程资质企业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环保工程资质企业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其它条件: 在岗情况(任职情况): 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 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已接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该项目中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视为在在建项目中任职。 c、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其它要求: (1)本项目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每标段至少1名): 公路交通工程资质企业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环保工程资质企业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项目概况: 1.本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如下: SPZ20-LYG1标段桩号范围: K0+730.414~K17+389.172; SPZ20-LYG2标段桩号范围: K17+389.172~K34+709.155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上述桩号范围内声屏障屏体、立柱等(不含声屏障基础)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以及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噪声敏感点民居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含拆除原窗户设施、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3.计划工期 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