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危房拆除重建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危房拆除重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发改投资发【2023】2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招标人为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危房拆除重建项目方案设计 (标段)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景德路303号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197.14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重建建筑面积约116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124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景德路院区急诊楼、一号病房楼、二号病房楼拆除,急诊及病房综合楼重建,门诊楼提升改造等工程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 日历天 ) |
N3205010304000693001001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危房拆除重建项目方案设计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危房拆除重建项目方案设计 |
120 |
20 |
2.4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条款;(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2条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以及红线内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市政接驳道路(配套行道树)、场地铺装、给排水(雨污管网接驳设计)、供配电、智能化、燃气等衔接设施设计;(四)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对应设计阶段的主管部门意见征询、报批报审工作服务等;(五)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5、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本项目对所有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7、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08-21 00:00 至 2024-08-28 23:59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09-11 09:30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记名投票法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szzyjy.com.cn:8086/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 92 号 |
地 址: |
苏州市干将西路 1296 号深业姑苏中心 17 层 |
邮 编: |
邮 编: |
215005 |
|
联 系 人: |
张伊茹 |
联 系 人: |
吴浩、李东 |
电 话: |
0512-80696311 |
电 话: |
0512-69165621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5153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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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99747543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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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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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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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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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