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招标公告

2024-09-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021886000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龙污水处理厂二期 已经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龙污水处理厂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4]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汇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九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运河路南侧、九岛环湖北侧、海优威东侧地块
2.2工程规模:新建九龙污水处理厂二期,占地面积约32.6亩,建设总规模15000m3/d ,设备安装规模7500m3/d ,其中:光伏污水处理规模5000m3/d ,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处理规模2000m3/d,其他一般工业污水处理规模近期3000m3/d,远期8000m3/d.
2.3工期要求: 4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021886000020001001
九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承包
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及1年的技术服务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配合业主完成办理项目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工程交付使用。
20000.0
2.5付款方式: (1)勘察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勘察费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勘察费的100%. (2)设计费:提交全套施工图并经审图合格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3)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签订合同后预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技术服务费)的 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总量完成 50%后,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技术服务费)的 3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技术服务费)的 60%;竣工结算复审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不含技术服务费)的 97%;质量保证金3%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技术服务费待项目竣工达到运行条件后每3个月支付一次,即每第3个月月末支付技术服务费用总额的 2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3)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④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④【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叁级] 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勘察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无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勘察的单位)正式员工;

⑤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3.5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规模9000m?/d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业绩(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规模在9000m?/d 及以上且投资总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有设计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规模在9000m?/d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如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金额以去除设计(含勘察)费后计算的为准;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9000m?/d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业绩 ;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规模在9000m?/d 及以上且投资总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9000m?/d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如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金额以去除设计(含勘察)费后计算的为准 ;

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是;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家的(不少于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家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6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15(不少于60%)

2.1.6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7家(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

2.1.7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

……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不采用两阶段评标。如果采用,则第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第二阶段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以及工程业绩”等。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如有)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 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 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2.1

商务标

5分

1.2.2

经济标

61分

1.2.3

技术标

34分

2.2.2.1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

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2初步设计文件(25分、适用于市政工程)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技术方案(12分)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

2.设计原则。

3.设计依据。

4.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深度(4分)

1.是否符合“第六章发包人要求”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5.经济分析(2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9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5%-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5.5%、6%、6.5%、7%中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环境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0.6分;

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之外,项目管理团队需配备以下专业人员:

(1)建筑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结构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给排水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设备专业负责人:具有机械制造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工艺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以上配备的7个专业人员,每满足一个0.2分;

②以上配备的相关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成员的在职人员;

③同一人次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④提供投标企业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3月-2024年8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月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

⑤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类似工程指:2021年7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项合同规模在9000m?/d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接了类似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乘系数1,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承接了类似工程设计乘系数0.8,如单位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承接了类似工程施工乘系数0.7。

本加分项的业绩不可以与资格业绩为同一业绩 。

注:

(1)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本条该项分值是指已按本项要求乘以1或0.8或0.7系数的分值)。

(3)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4)“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类似工程指:2021年7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规模在9000m?/d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2分。

本加分项的业绩不可以与资格业绩为同一业绩。

注:

(1)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2)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是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4)“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汇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泰州市春风路108号西栋三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644760611@qq.com
联系人:
凌先生、夏先生
联系人:
钱巍
电话:
0523-86197006
电话:
1865261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