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1322-STGK-G2024-01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2-STGK-G2024-0109
项目名称: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50.000000万元(采购包1:250.000000万元;采购包2:360.000000万元;采购包3:260.000000万元;采购包4: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1包:250万元人民币;02包:360万元人民币;03包:260万元人民币;04包:1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0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机) |
1套 |
250 |
250 |
接受 |
0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 |
2套 |
360 |
360 |
接受 |
03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机) |
1套 |
260 |
260 |
接受 |
04 |
腹腔镜(主机+器械) |
1套 |
180 |
180 |
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2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3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包4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采购包3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采购包4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线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8359233。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更正公告。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沭阳县智慧路 1 号
联系人 1:张老师
联系方式 1:13951523487
联系人 2:程老师
联系方式 2:1599672539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
联系人: 黄琳霖、朱笑青
联系方式:025-52875968、025-52875975
项目联系方式(业务)
项目联系人:梅军(项目负责人),马文婷(项目助理)
电 话:025-52874442、025-5287642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余
联系电话:13951523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舜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
联系人:梅军
联系电话:1595160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军
电话:159516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