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银医合作项目(第四期)-结果公示

2024-12-1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响水工业经济区浦二路、伍昌支路道路及开路河河道开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212006240001

项目标段编号:32092120062400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响水工业经济区浦二路、伍昌支路道路及开路河河道开挖工程 已由 响发改审 [2020]43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工业经济区浦二路、伍昌支路道路及开路河河道开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境内。

2.1.2 合同估算价: 9874.05 万元。

2.1.3 工期要求: 9 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 5 日,竣工日期:202 0 10 12 日。

2.2 招标范围:

(1)浦二路道路工程施工:南起开创路,北至观潮三路,路线全长 2326.939 米。道路红线 32 米,断面形式为:中间1 5 m机动车道,两侧各2m基非分隔绿化带,3 .5 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包含道路、管涵、排水、照明、绿化景观工程。道路按新建城市道路标准设计,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平道牙采用荷兰砖平道牙,侧石采用花岗岩石材,人行道采用荷兰砖铺装;雨水管道工程全长约5Km,管径为d 600 -d 1200 ,雨水管道布置在两侧非机动车道下;照明工程,在两侧绿化带内安装9米高双臂路灯,道路交叉口安装1 5 米高中杆灯;绿化工程,在基非分隔绿化带及人行道内侧种植苗木,苗木养护期 三年 ,存活率1 00 %。

(2)伍昌支路道路工程施工:西起浦二路,东至浦港大道路,路线全长 840.508 米。道路红线 24 米,断面形式为:中间1 5 m混行车道,两侧各4 .5 m绿化带。包含道路、管涵、排水、照明、绿化景观工程。道路按新建城市道路标准设计,混行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平道牙采用荷兰砖平道牙,侧石采用花岗岩石材;雨水管道工程全长约1Km,管径为d 600 -d 1500 ,雨水管道布置在北侧混合车道下;照明工程,在两侧绿化带内安装9米高单臂路灯;绿化工程,在道路两侧绿化带中种植苗木,苗木养护期 三年 ,存活率1 00 %。

(3)开路河河道开挖工程施工:开路河总长约3 .2 Km,河上口宽3 0 m,河底宽1 2 m,河道深3 .6 m。挖河土方优先运至浦二路和伍昌支路施工断面,多余土方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河道开挖施工要求河口线、水平线成一条线,河坡平整,青坎整齐美观。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 项目经理 自2015年7月1日(以 竣工 验收日期 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 类似道路工程 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 合格 证明(竣工验收 合格 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 、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 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 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 合格 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 其他要求:

3.7.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1.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7.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7.1.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2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 2019 11 -2020 4 月或 2019 12 -2020 5 月连续 6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8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 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 21 条、第 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6 24 日至 2020 7 1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2flogin.aspx)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7 6 15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 ABCD 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对于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

8.2 工程付款: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的合同价 40% (扣除暂列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已完成的合同价的 60% (扣除暂列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付至已完成的合同价的 80% (扣除暂列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三年且经过政府审计后,付至政府审计价的1 00 %。(以上付款均无利息)(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中标单位必须向发包单位提供完整送审材料,否则将不支付全部应付工程款。详细要求见施工合同)

8.3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 5% 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 也可以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 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4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 3% ,缺陷责任期为叁年。

8.5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8.5.1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可委派1名投标代表到达开标现场。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8.5.2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进入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须在门卫处登记备案并测量体温,我中心目前开辟专用投标通道(院内南门楼梯处上楼),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登记、测量体温时间。

8.5.3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8.5.4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登记),苏康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苏康码显示为其他颜色的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 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0.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峰、冯善东

地址: 响水县沿海经济开发区 人民东路星港杏苑 西侧 电话: 0515-86789009

代理机构: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畅

地址:亭湖区希望大道66号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楼40 6 电话: 15396735968

邮箱: 1391433865 @qq.com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