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清河镇人民政府大德泉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EQQZCS-C-G-2401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大德泉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清河镇人民政府大德泉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代理服务费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清河镇人民政府大德泉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7025(万元),更正为:1.362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废标情况:
沈阳华东建工有限公司: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未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内蒙古盛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与供应商企业名称不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河镇
联系方式:13848949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轩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本级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天地商业中心6#101号二楼
联系方式:18047555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茹
电话:18047555629
内蒙古轩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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