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天宝路)项目

2025-01-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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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高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天宝路)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JNSZ2500233-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天宝路)项目 已由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项目审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备〔2022〕4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社区
2.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70316800.00
2.5 工程规模: 高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天宝路)项目,项目拟新建天宝路市政道路,天宝路西起规划环镇南路,东至规划万泰路,全长约1417米,规划红线宽度18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标准。均为城市支路。排水管道最大管径1800mm。
2.6 工程类型: 市政
2.7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中包含的绿化工程造价约811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 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7月-2024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2、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26 09:0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 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
是否评定分离: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75.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1.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 、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2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率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4、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3.3(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评审因素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 ~ 2.00)

5 可行,页数不超过 5 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 ~ 2.00)

4 可行,页数不超过 4 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 ~ 2.00)

10 可行,页数不超过 10 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 ~ 2.00)

10 可行,页数不超过 10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 ~ 3.00)

28 可行,页数不超过28 页;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 ~ 2.00)

10 可行,页数不超过 10页;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 ~ 3.00)

10 可行,页数不超过10页;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6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2.3.3(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信用评分:8.00分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

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的主营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资质。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5)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2.3.3(5) 项目管理机构 /
2.3.3(6)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2.3.3(7) 其他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试点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南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025-68505814;QQ:3979558114;QQ:763240925;QQ:3332365139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宏运大道4666号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777号汉德森科技园21号楼
联系人: 于佳玉 联系人: 殷亚萍
电话: 025-86189011 电话: 13914490926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2102011)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