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单编号:P-XJ-20250314-000087
二、采购单名称:浙能资本转让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中介选聘(法律服务)
三、本次询价内容
1.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环节进行梳理并对法律合规性及相关风险进行论证; 2.起草、审核有关项目具体合作所涉及的协议及相关文件; 3.就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材料,明确提出具体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帮助和支持; 4.就此项目涉及到的人员安排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其他与此次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四、资格条件、要求
资质要求:(1)服务团队近三年有参与国有股权转让类项目的经验; (2)项目服务团队精干高效,由精通国有股权转让类有关项目的机构合伙人带队,合伙人、主办律师业务精湛。带队合伙人、主办机构及团队成员名单应根据职责和实际情况如实列明,并附合伙人、主办律师相关业绩介绍; (3)明确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和措施,带队的合伙人要确保对业务进行全程把控,主办律师要确保全程参与; (4)服务过程中要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应答; (5)保密及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具有不少于三次国有股权转让类法律服务实施案例的完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团队业绩: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以项目团队身份完成过不少于三次国有股权转让类法律服务实施案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 (2)拟派项目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律所合伙人。
其他: (1)报价人须注册成为浙能供应商。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五、询价文件获取:
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https://zsrm.zjenergy.com.cn/)进行注册成为浙能供应商,可下载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 本项目报价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3. 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
九、公告备注:
无
采购人: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