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渭行审投备[20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振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振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镇区提质增效工程及镇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承包监理) (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 本项目建设范围南起渭泾塘,北至界泾河,西起元和塘,东至盛泽荡,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其中最大排水管径约DN1350mm;最大桥梁单跨约13m;道路最高等级玉环路(经四路~渭泾塘路段)为城市次干路;监理费合同估算价约282.50万元。
2.3招标范围 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镇区提质增效工程及镇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承包监理)
2.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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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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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205010304000993001004 |
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镇区提质增效工程及镇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承包监理) |
苏州相城区渭塘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及产城融合发展(EOD)项目(镇区提质增效工程及镇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总承包监理) |
282.50 |
605 |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无在监工程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04-03 00:00 至 2025-04-11 23:59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04-27 09:30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6.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6.2 (1)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办法细则;(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6)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至端口,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szzyjy.com.cn/ 上发布。
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监管部门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市振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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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 902 号(双桥 868 创意文化产业园) 629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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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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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严垚 |
联 系 人: |
符美婷、范万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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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5904288 |
电 话: |
0512-68832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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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传 真: |
0512-68832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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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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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56936876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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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