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

2025-04-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2500467-04SGGH
项目名称: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23: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图纸已更新,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下述邮箱收件箱查看获取图纸等资料的下载方式,账号:JTWDZBDL007@163.com,密码:66087056。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补传项目现场勘察表、现场照片。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增加:1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调整,请各投标人按调整后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调整为:47375249.16元,其中暂估价300000元。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招标文件暂估价调整为:本工程的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将依法进行招标。招标主体:发包人。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方式:委托招标。

招标文件中同步调整。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7日 09:1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镇南河路100号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联系人: 戴科
联系人:
刘倧瑞、金飞、陈凯
电话: 58195943
电话:
025-66081201-81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江北分中心)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2500467-04SGGH
项目名称: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23: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图纸已更新,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下述邮箱收件箱查看获取图纸等资料的下载方式,账号:JTWDZBDL007@163.com,密码:66087056。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补传项目现场勘察表、现场照片。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增加:1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调整,请各投标人按调整后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调整为:47375249.16元,其中暂估价300000元。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招标文件暂估价调整为:本工程的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将依法进行招标。招标主体:发包人。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方式:委托招标。

招标文件中同步调整。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7日 09:1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镇南河路100号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联系人: 戴科
联系人:
刘倧瑞、金飞、陈凯
电话: 58195943
电话:
025-66081201-81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