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一期)土建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KWAD5G2025230
三、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4月15日
四、更改公告日期:2025年4月30日
五、更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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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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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采用加乘系数进行报价,按收费标准乘以加乘系数结算费用。加乘系数有效范围:0<加乘系数≤0.5,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此范围,否则投标无效,结算费用具体计算公示详见P41合同格式附件二:酬金及计取方式。 二、报价举例:加乘系数有效范围:0<加乘系数≤0.5。 A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0.1;B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0.3;C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0.5,根据酬金及计取方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酬金=参照《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价协字[2019]15号)计取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本项目加乘系数”,A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0.1让利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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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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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70分) 1.某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报价分=某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投标人最高投标加乘系数×70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报价部分(70分) 1.某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报价分=投标人让利最高投标加乘系数/某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70分(备注:A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0.1;B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0.3,其中A投标人投标加乘系数0.1让利最高)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其余内容不作更改。
六、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联系方式:王雪英,联系电话:0771-3193858
七、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科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以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郑雄 联系电话:0771-202382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