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崇文·尚学住宅小区(三期)剩余工程施工

2025-05-0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崇文·尚学住宅小区(三期)剩余工程施工已由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2018-611206-70-03-033383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泾河新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塔东侧,正阳西二路以东,崇文塔三街以南,正阳西一路以西,崇文塔二街以北。;

2.2 工程规模:崇文·尚学住宅小区(三期)占地49.3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5093.32㎡,容积率约1.5,绿地率39.5%。共11栋建筑,其中10栋住宅,1栋商业配套。本次剩余工程范围包括地下车库安装工程及部分剩余零星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5306786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8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泾河新城崇文·尚学住宅小区(三期)剩余工程施工;标段编号: E6112003509ak1727iye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泾河新城崇文·尚学住宅小区(三期)剩余工程范围包括地下车库安装工程及部分剩余零星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崇文·尚学住宅小区(三期)剩余工程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崇文·尚学住宅小区(三期)剩余工程施工: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①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④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⑤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05-01 00:00起至2025-05-11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泾河新城崇文·尚学住宅小区(三期)剩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8.3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8.4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8.5.本次资格预审不进行“暗标评审”。8.6.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③相关证明材料;④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⑤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联系方式同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泾河新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一号楼三层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6号西安研祥城市广场 C座3楼C-306室
联系人: 王照欣 联系人: 丁旭涛
电话: 029-36385175 电话: 180492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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