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及设计服务(HBSJ-202504FJ-09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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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第二事业部/招标一部
发布时间: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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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及设计服务(HBSJ-202504FJ-094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504FJ-094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取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14号),项目业主为湖北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医院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及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人民医院东院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以北、光谷一路以西)。 建设规模: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新建一栋地上 15 层、地下2层的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总建筑面积 398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91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0740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医技及住院等功能用房,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等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和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和地下结构识别等(勘察成果须通过图审)。(2)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 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弱电智能化、医用气体、装饰装修、幕墙、室外配套工程(室外管网、室外场地道路、景观绿化、车库出入口及雨棚等)、人防工程、深基坑工程、海绵城市、节能与绿色建筑等专项设计,以及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方案设计需通过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需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设计方案、材料和设备选型选样、技术参数论证、初步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审;设计的深度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改造设计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版CAD和PDF文件、纸质资料、三维效果图、汇报PPT等。 (3)技术咨询服务,包括答疑、汇报、考察调研、协助招标方办理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消防等手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30。其中:勘察服务期:总服务期90天,其中初勘工期30天,详勘工期60天(勘察成果须通过图审),具体详见合同;设计服务期:总服务期120天,其中设计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方案通过规划主管部门批复后,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勘察及设计总服务期不超过150天;技术咨询服务期:580天(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以实际技术咨询服务期为准),项目开工前准备期、工程期内随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5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3.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建筑面积或投资额,须提供其他材料加以佐证)。 3.1.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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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