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家岭街道的旺海花园、龙翔苑、颐景园小区、金泰花园、石雀山庄、海腐所小区、中南公寓、山水名园一期、凯旋家园、金岭新村等10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2.94 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修缮、道路修缮、安防设施及环卫设施改造、公共照明改造、绿化整治、管线整治等。
(1)1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旺海花园、龙翔苑进行改造;
(2)2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中南公寓进行改造;
(3)3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山水名园一期进行改造;
(4)4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凯旋家园进行改造;
(5)5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颐景园小区、金泰花园进行改造;
(6)6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金岭新村进行改造;
(7)7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石雀山庄、海腐所小区进行改造。
2.招标内容:
设计任务: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
施工任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1标段 | 34066平方米 | 1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旺海花园、龙翔苑进行改造 | 23738345.41 | 390540 | 无 | 无 | 无 | 无 |
2标段 | 38450平方米 | 2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中南公寓(18层)进行改造 | 20045733.71 | 334380 | 无 | 无 | 无 | 无 |
3标段 | 69600平方米 | 3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山水名园一期进行改造 | 37157532.35 | 586440 | 无 | 无 | 无 | 无 |
4标段 | 73284平方米 | 4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凯旋家园(18层)进行改造 | 42913153.78 | 667380 | 无 | 无 | 无 | 无 |
5标段 | 87000平方米 | 5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颐景园小区、金泰花园进行改造 | 45834155.09 | 708480 | 无 | 无 | 无 | 无 |
6标段 | 117000平方米 | 6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金岭新村进行改造 | 66783675.74 | 991440 | 无 | 无 | 无 | 无 |
7标段 | 10000平方米 | 7标段对金家岭街道的石雀山庄、海腐所小区进行改造 | 6396799.81 | 121200 | 无 | 无 | 无 | 无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2标段)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3标段)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4标段)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5标段)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6标段)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7标段)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应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4 条,及"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2 条要求;联合体中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及"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3 条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1 条和第4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分为7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中标标段没有限制。
十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1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2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3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4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5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6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7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十九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二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 5 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或设计费3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及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2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 5 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打分、商务评审打分时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或设计费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及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 5 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打分、商务评审打分时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或设计费5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及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额 3500万元或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4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 5 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打分、商务评审打分时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或设计费6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及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或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5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 5 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打分、商务评审打分时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或设计费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及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或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6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 5 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打分、商务评审打分时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或设计费9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及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额 6500万元或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7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 5 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打分、商务评审打分时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或设计费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及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界定:单项合同额600万元或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二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二十二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二十三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国际创新园二期D座6楼
【第五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03 09:30 二十四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0532-83101219,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7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99737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