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原县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原县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原县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计划投资:46.14万元。
3.项目编号:UPZBFW-250504
4.服务内容:安保岗1人、保洁岗1人、厨师岗1人、门卫岗1人、司机岗1人的物业用工费用、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的物业管理。
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实际签约日期为准。
6.服务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原县支行。
7.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存在以下情况不允许投标:
(1)投标人与农发行员工存在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的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2)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与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经济利益关系、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
(3)投标人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评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mgxz02@163.com)。资料齐全后,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潜在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物业”)。
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602115619100011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号:102191011567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  上午09: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13室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13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s://pms.adbc.com.cn:9099/)进行注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西开发区利民街南金沙路西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14889707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刘艳虹、耿智伟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电子邮箱:nmgxz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