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软件升级及设备扩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软件

升级及设备扩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金佳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软件升级及设备扩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金佳裕竞磋(货物)2025-040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软件升级及设备扩充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

人民币439900.00元(大写:肆拾叁万玖仟玖佰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技术参数表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100%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10日至2025年05月16日,每日0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需网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1740057779@qq.com,在邮件中标明获取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青海金佳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关大街130号海湖新区唐道637金座美伦广场3号楼21层12109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青海金佳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关大街130号海湖新区唐道637金座美伦广场3号楼21层12109室)开标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13139052559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佳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淑萍、袁园

联系电话:0971-6117559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B座21层12109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科技支行

收款人

青海金佳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33291052(开户行号:305851007028)

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公告内容以《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青海金佳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