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党校、中医院周边道路工程、文昌西路道路提升工程
及金沙湾片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党校、中医院周边道路工程、文昌西路道路提升工程及金沙湾片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以通行审投审【2023】150号、通数据投审【2025】12号、通数据投审【2025】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金沙湾片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湾新区。
2.1.2 建设规模:
(1)南通市通州区党校、中医院周边道路工程包含:
①文河路起于金国路,止于金港路,全长约1315米,道路宽度为2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②金林路起于文河路,止于通灵桥路,全长约194米,道路宽度为1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③金杏路起于文河路,止于文昌路,全长约400米,道路宽度为2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2)文昌西路道路提升工程西起新世纪大道,东至金汇路,全长约760米,红线宽度18米;
(3)金沙湾片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敷设污水管道东起金乐路,西至新世纪大道,全长约1000m。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③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④监理中标后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的配合与协调等。
2.3 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4万元。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6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人与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3.7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拟派监理部人员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岗位 |
人员 数量 |
专业 |
持证上岗要求 |
备注 |
总监理 工程师 |
1名 |
市政公用工程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
|
专业监理 工程师 |
1名 |
道路与桥梁 |
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 工程师执业资格 |
至少2名需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还需要1名资料员 (如没有,则需另增加2名见证取样人员和1名资料员) |
1名 |
机电安装 |
|||
监理员 |
1名 |
道路与桥梁 |
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学时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1名 |
给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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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 |
|||
总 计 |
6名 |
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未载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
注:
①以上为项目人员配备最低配置要求。中标后监理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配备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所有人员均须在中标单位注册。
②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持有上岗证,均不接受退休人员。
③如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招标人可以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如监理人员监理不到位,委托人可以要求更换。
④监理单位人员不少于8小时在施工现场,上午上班、下午下班考勤打卡不得少于4次。现场施工涉及隐蔽验收的,监理必须留真实、有效的隐蔽前影像资料。
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件要求:取得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省监理工程师以及省监理员证书的省外监理人员,在我省只能担任监理员。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 至 202 5 年 5 月 27 日 ;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5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5层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
联系人 |
周先生 葛女士 |
联系人 |
沈工 |
电 话 |
0513-86510197 0513-86510181 |
电 话 |
0513-890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