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法国家立法研讨班”协办单位选聘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2025-05-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原子能法国家立法研讨班”协办单位选聘 - 直接采购采购事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人: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原子能法国家立法研讨班”协办单位选聘

3 、项目编号: CNSC-FW-DYCG-25-0052

4 、采购包名称:“原子能法国家立法研讨班”协办单位选聘

5 、采购包编号: CNSC-XJD-25-01229-001

二、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法国家立法研讨班”。为保证研讨班顺利举办,选聘成员单位作为协办单位,开展筹备及会务保障工作。研讨班在海南举办,规模约 55 人,包括 2 天授课、 1 天参观有关核设施。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相关情况(资质、业绩等):

供应商名称: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供应商相关情况(资质及业绩等):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海南核电曾承办 IAEA 支持小型模块堆和微堆部署的基础设施发展的关键考虑因素跨地区研讨会,曾接待 IAEA 总干事参观,具备较为丰富的外事活动承办经验。

四、公示期限

2025 05 14 - 2025 05 19

5 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需求单位对潜在供应商具有实际控制权(控股或管理关系),且潜在供应商依法有资质和能力提供相关工程、物资或服务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外);

六、异议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联系人: 纪检监督部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1-61592133

异议联系人邮箱: cnscjjjd@puyuan.com

异议联系人地址: /

需求单位: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级集采实施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 任何供应商若对本次拟将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 采购单位,超出公示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