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全厂拆除工程,拆除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新建综合处理车间,新建建筑面积7870.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69.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1.16平方米,;新建室外除臭设备基础2座等。新建污水处理车间及水池、科研楼、门卫、地磅房,新建建筑面积约94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新建室外设备基础、初期雨水池及雨水调蓄池,新建厂区道路、管线、辅助配电,新建场外工程等。(最终建设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载明数据为准)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33757(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6其他给水管线,最大管径DN250mm;排水管线,最大管径DN500mm;热力管线,最大管径DN150mm。(最终建设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载明数据为准)。本工程整体规模为设计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天,其中:餐饮厨余垃圾400吨/天,家庭厨余垃圾600吨/天。
3.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1号楼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
联 系 人:张工 | 联 系 人:原辰阳 |
电话:18515929748 | 电话:13910063861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ycymyh0127@163.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张工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8515929748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13466312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