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第七中学迁建项目湖北省襄阳市第七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YSZ-JSGC202505FJ-034001001)

2025-05-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湖北省襄阳市第七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通知(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省襄阳市第七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5FJ-034001001)澄清通知如下:

一、问题答复

问题1:招标文件P17页,3.2.4款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11160万元,与初设批复中的工程费用8960万元不一致,请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

答复:初设批复以本次澄清发布版本为准,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初设批复中的“工程费”及“其他专项费用”中的“供电”费。招标文件中未单独列明但已明确在招标范围中的其它内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综合考虑。

问题2:招标文件P3页招标范围中的“(3)设备采购:按照设计范围内(家具家电除外)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此项说明中的“家具家电”是否指初设批复中的“其他专项费用--设备购置费(含智慧校园及建筑智能化工程)”

答复: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问题3:招标文件P8第3.1.3条 “投标人近5年承接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请问业绩有效期认定是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包括资格条件及打分项中要求的业绩)认定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其他

对本项目初步设计相关资料进行更新,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含附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澄清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襄阳新越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