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C-3项目(服务类)第二批次(项目名称)GH-SC-3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
补遗文件第1号
(项目编号:GC202505140201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10.4 |
低于成本报价 |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投标人的 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设计管理 报价小于或等于 其对应 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且小于或等于所有有效投标人 对应 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 0 %。 |
修改为:
10.4 |
低于成本报价 |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投标人的 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设计管理 报价小于或等于 其对应 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且小于或等于所有有效投标人 对应 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 0 %。 |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 |
30分 |
①工程项目管理报价评分:有效工程项目管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2分,其他有效工程项目管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 分,每低1%扣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②工程设计管理报价评分:有效工程设计管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分,其他有效工程设计管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 分,每低1%扣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修改为: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 |
30分 |
①工程项目管理报价评分:有效工程项目管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2分,其他有效工程项目管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②工程设计管理报价评分:有效工程设计管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分,其他有效工程设计管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四、“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