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门诊楼六层大妇产科、胎儿医学科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门诊楼六层大妇产科、胎儿医学科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门诊楼六层大妇产科、胎儿医学科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20Z1768317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门诊楼六层大妇产科、胎儿医学科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9151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2.9151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门诊楼六层大妇产科、胎儿医学科改造工程项目

1项

详见用户需求书

302.915115万元

建筑业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如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8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8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通过打开二维码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复制网址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520Z1768317至浏览器中打开)。

(2)国内供应商如选取“邮购”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加收50元邮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采购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电话:020-37860590

联系人:林小姐

(4)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到供应商登记的邮箱。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和④资质或具备⑤的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①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③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 级及以上)

⑤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响应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8)已领购本次磋商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华侨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

联系方式:万老师/020-38688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林泽鑫、何达、邓冠崇/020-37861059、3786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泽鑫、何达、邓冠崇

电 话:  020-37861059、3786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