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分局 的委托,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 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调查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8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JSZC-320803-CZD-X2025-00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14万元

5.最高限价:14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

8.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2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可根据需要任选其中之一即可):

(1)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线上报名:将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1227478547@qq.com(报名材料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邀请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邀请文件。

联系人:吉工 电话:15896182259

报名费: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资料费请转账至:微信或支付宝)

注:邮箱报名时请将报名费截图与报名资料一并发至邮箱,谢谢!

报名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1号办公楼;

咨询电话:15896182259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网站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06月26 日至2025年07月 0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 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1号办公楼

响应文件接收人:吉工 电话:15896182259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25年07月 08 日15时00分

磋商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1号办公楼。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分局

(1)联系人:孙科长

(2)联系电话:18936536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及现场联系人:吉工 电话:15896182259

(2)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1号办公楼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磋商保证金。

2025年06月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