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城县电子智能组件与云母基材产业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咨询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1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222202506300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2-2025-01723
3、项目名称: 通城县电子智能组件与云母基材产业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咨询服务采购第二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52 (万元)
6、最高限价: 52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2) (1)无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4)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 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 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 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 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 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 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 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 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 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 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符合条件的 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 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 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小微企 业比例不低于 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 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符合条件的 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4.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5.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 ,每天 08:00 至 12:00 ,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08日08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1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 2025年07月11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 事宜可咨询客服 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 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 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 CA 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 2. 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 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通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本级
地址: 通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 15171757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通城县锦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小区39号
联系方式: 1527128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浩
电话: 1527128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