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平安区卫生健康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 , 拟对 “海东市平安区洪水泉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国盛竞磋(工程) 202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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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平安区洪水泉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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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海东市平安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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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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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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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洪水泉乡卫生院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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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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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东西部协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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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额度 |
240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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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2192439.67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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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为 800m2 ,地上二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医疗、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等为一体的业务用房,并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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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自开工之日起三个月内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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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 |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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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 取消投标资格; 3. 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下载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信用信息,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违反此规定,将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7. 其他资质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企业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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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 |
?要求: □不要求: ( 1 )磋商保证金: ¥40000.00 元(大写:肆万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川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2806 0038 0900 0020 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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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 ( 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 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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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1 、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 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供应商成立期限不足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 、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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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三年内 ,指 2022 年 06 月 02 日起至 2025 年 06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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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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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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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 |
2025 年 07 月 14 日 10 : 00 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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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 年 07 月 14 日 10 : 00 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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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 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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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线上答疑 。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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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采购人。 服务费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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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 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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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备 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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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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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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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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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磋商响应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控制价为(人民币):小写: 2192439.67 元; 大写:贰佰壹拾玖万贰仟肆佰叁拾玖元陆角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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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本项目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1 正 2 副备案留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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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信息 |
名称:海东市平安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路 80 号 项目联系人 ( 询问 ) :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 询问 ) : 0972-821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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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 32 号丁香家园 1 号 12 层(虎台建行楼) 项目联系人 ( 询问 ) :马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 询问 ) : 0971-3536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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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部门信息 |
单位名称:海东市平安区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 0972-8613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