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50630-000014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松阳环亚税务自查服务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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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税务顾问服务 | 1 | 项 | 6% | 2025-07-01 | 浙江浙能环亚松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为降低公司涉税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公司需要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税务稽查自查相关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项目所处环境条件特殊、技术要求高、安全风险大,无法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的。”、“(五)因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需要进行紧急采购的”。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丽水国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莲都区人民街305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7-01 至2025-07-04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郭工 | 电话: 13867048077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