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

2025-07-0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阳县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略发改投资【2025】8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阳县;

2.2 工程规模:改建食品药品检测实验室以及配套业务用房1556平方米,配套安装室内电气、给排水、消防设施、实验室家具、排风及废弃处理等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投资总额:758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3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略阳县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标段编号: E6107003541s3tzkvszq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改建食品药品检测实验室以及配套业务用房1556平方米,配套安装室内电气、给排水、消防设施、实验室家具、排风及废弃处理等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阳县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略阳县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07-04 12:00起至2025-07-09 12: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略阳县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一期)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地址: 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南团结街惠泽小区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916-4823666 电话: 15129692629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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