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公安局滦州市公安局新能源电动车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07-0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TSJA-2025-0603

采购人名称: 滦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 滦州市人民东道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建中 0315-712265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唐山珈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滦州市龙山帝景S1-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浩 0315-21611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7-01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部分磋商技术规范中

一、(一)配备要求

1、两厢车型 30 辆:

(1)车辆类型:两箱

(2)制式警车外观,配置警灯警报器,绿色牌照,手续齐全,外观整洁,密封严谨,冷、暖空调,车辆状况良好。

(3)单车全险,即强险、车损、三者(不低于 200万)。

(4)纯电(磷酸铁锂电池);电池能量:>30kwh,续航(NEDC)>300km;轴距>2350mm;车身结构:5门>4座.

2、SUV 车型 2辆:

(1)车辆类型:SUV

(2)制式警车外观,配置警灯警报器,绿色牌照,手续齐全,外观整洁,密封严谨,冷、暖空调,车辆状况良好。

(3)单车全险,即强险、车损、三者(不低于 200 万)。

(4)插电式混合动力(磷酸铁锂电池或三元锂电池);电池能量:>18kwh,续航(NEDC)>100km;轴距>2700mm;车身结构:5门>5座

3、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机3套:功率>40KW。

4、保证投入的车辆设备为投标供应商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自有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租赁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更正为:

(一)配备要求

1、两厢车型 30 辆:

(1)车辆类型:两箱

(2)制式警车外观,配置警灯警报器,绿色牌照,手续齐全,外观整洁,密

封严谨,冷、暖空调,车辆状况良好。

(3)单车全险,即强险、车损、三者(不低于 200 万)。

(4)纯电(磷酸铁锂电池);电池能量:≥30kwh,续航(NEDC)≥300km;

轴距≥2350mm;车身结构:5 门≥4 座。

2、SUV 车型 2 辆:

(1)车辆类型:SUV

(2)制式警车外观,配置警灯警报器,绿色牌照,手续齐全,外观整洁,密

封严谨,冷、暖空调,车辆状况良好。

(3)单车全险,即强险、车损、三者(不低于 200 万)。

(4)插电式混合动力(磷酸铁锂电池或三元锂电池);电池能量:≥18kwh,

续航(NEDC)≥100km;轴距≥2700mm;车身结构:5 门≥5 座

3、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机 3 套:功率≥40KW。

4、保证投入的车辆设备为投标供应商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自有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租赁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原文件与此不一致处均以此为准。

二、截止时间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启时间:2025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更正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07 月 15日 09 时 00 分

开启时间:2025年 07 月 15日 09 时 00 分

原文件与此不一致处均以此为准。#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 2025-07-09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TSJA-2025-060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7-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部分磋商技术规范中

一、(一)配备要求

1、两厢车型 30 辆:

(1)车辆类型:两箱

(2)制式警车外观,配置警灯警报器,绿色牌照,手续齐全,外观整洁,密封严谨,冷、暖空调,车辆状况良好。

(3)单车全险,即强险、车损、三者(不低于 200万)。

(4)纯电(磷酸铁锂电池);电池能量:>30kwh,续航(NEDC)>300km;轴距>2350mm;车身结构:5门>4座.

2、SUV 车型 2辆:

(1)车辆类型:SUV

(2)制式警车外观,配置警灯警报器,绿色牌照,手续齐全,外观整洁,密封严谨,冷、暖空调,车辆状况良好。

(3)单车全险,即强险、车损、三者(不低于 200 万)。

(4)插电式混合动力(磷酸铁锂电池或三元锂电池);电池能量:>18kwh,续航(NEDC)>100km;轴距>2700mm;车身结构:5门>5座

3、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机3套:功率>40KW。

4、保证投入的车辆设备为投标供应商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自有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租赁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更正为:

(一)配备要求

1、两厢车型 30 辆:

(1)车辆类型:两箱

(2)制式警车外观,配置警灯警报器,绿色牌照,手续齐全,外观整洁,密

封严谨,冷、暖空调,车辆状况良好。

(3)单车全险,即强险、车损、三者(不低于 200 万)。

(4)纯电(磷酸铁锂电池);电池能量:≥30kwh,续航(NEDC)≥300km;

轴距≥2350mm;车身结构:5 门≥4 座。

2、SUV 车型 2 辆:

(1)车辆类型:SUV

(2)制式警车外观,配置警灯警报器,绿色牌照,手续齐全,外观整洁,密

封严谨,冷、暖空调,车辆状况良好。

(3)单车全险,即强险、车损、三者(不低于 200 万)。

(4)插电式混合动力(磷酸铁锂电池或三元锂电池);电池能量:≥18kwh,

续航(NEDC)≥100km;轴距≥2700mm;车身结构:5 门≥5 座

3、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机 3 套:功率≥40KW。

4、保证投入的车辆设备为投标供应商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自有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租赁车辆响应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原文件与此不一致处均以此为准。

二、截止时间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启时间:2025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更正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07 月 15日 09 时 00 分

开启时间:2025年 07 月 15日 09 时 00 分

原文件与此不一致处均以此为准。#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 2025-07-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滦州市公安局

地址 : 滦州市人民东道15号

联系方式: 李建中 0315-71226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唐山珈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滦州市龙山帝景S1-7

联系方式 : 李浩 0315-2161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浩

电话: 0315-2161108

五、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合同编号:

原合同名称:

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

二、变更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附件

原合同文本:

补充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