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苑宾馆升级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WZ20250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林苑宾馆升级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的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林苑宾馆升级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2.2主要采购内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内容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供货期起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供货期25天;实际供货日期在签定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4招标控制价:299000.00元

2.5招标范围: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2.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7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田地街118号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为准)。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715830分至20257211630(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打印填写扫描后传至我公司邮箱HLJHLZB2024003@163.com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4.3招标文件售价套500.00元/本,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2305018670510000115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垦分行

注: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汇款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851400,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层206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7.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58514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层206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监督

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裴春波

联系电话:1510468259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康顺街2号5层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1359888 

 箱:HLJHLZB2024003@163.com 


附表: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接收文件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