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答疑】新材料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7-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新材料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园区开发地块配套电力工程-金陵石化 高端日化项目110KV土建部分)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SZ2500455-04SJGH
项目名称:
新材料科技园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园区开发地块配套电力工程-金陵石化 高端日化项目110KV土建部分)设计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的合同中须能反映出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部分内容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的合同中须能反映出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部分内容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3、评标办法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的合同中须能反映出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部分内容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6修改为:“本项目提供电子版图纸及相关资料,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Wi1n2hFBqF5kScX5jhRDg?pwd=15Yy,提取码:15Yy。未自行下载的,亦将被视为已获取电子图纸上及相关资料的全部信息。”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镇南河路100号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15号工大科技产业园A3栋
联系人: 戴科
联系人:
高庄祺
电话: 58195943
电话:
1836208809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