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校新校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7-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特殊学校新校区项目(项目名称)特殊学校新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特殊学校新校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数据项投【2025】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殊学校新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江坤路西侧、总官堂路北侧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建设一所面向姑苏区招收学前、小学、中学学段智力障碍、孤独症、脑瘫、多重障碍等类型残疾儿童的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3730平方米,是单体建筑总面积约23907.72平方米(人防面积1789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高度22.83米,最大单跨18米;合同估算价约12099.600374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0866001004

特殊学校新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特殊学校新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12099.600374

/

469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07-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最新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

(6)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7-23 00:00至2025-07-29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04 13: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地 址:

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徐工、田工

联 系 人:

李庆春

电 话:

0512-66096135

电 话:

0512-65954780-81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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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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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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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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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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