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高新区刘集街道办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度高新区刘集街道办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7SZ-03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高新区刘集街道办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6-420650-04-01-89447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高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高新区刘集街道办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高新区东部,刘集街道办开发边界以东、唐白河以北的乡村区域,涵盖刘湖社区、刘集社区、武坡社区、许营村、马营村、武营村、肖王营村、大桥村、郑岗社区等9 个行政村(社区)。

建设规模:项目区总用地面积4542.4554公顷,其中农用地3593.4134公顷,占比达79.11%;建设用地607.7863公顷,占比13.38%;未利用地341.2558公顷,占比7.51%。主要在区域内实施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产业导入与配套设施建设四类整治内容。包括:①农用地整治:主要包括耕地质量提升项目、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及废弃低效林园地等整治项目。②建设用地整治:主要包括宅基地复垦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整治项目。③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主要包括生态水系治理工程、农村道路提档升级(美丽路网建设)、和美乡村环境整治和设施提升。④产业导入与配套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中心(郑岗)、金银花综合生产基地项目、杜仲种植示范基地、低空运动及生态体验项目、农耕文化体验项目、农副产品加工储存基地(肖王营)。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5年度高新区刘集街道办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深化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31

合同估算价:5034447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总工期111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工期9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详见本章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7家(含7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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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7月31日00:00至2025年8月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高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高新区追日路2号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邓工
&nbsp&nbsp&nbsp&nbsp电话:0710-3110731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罗经理、潘经理、丁经理
&nbsp&nbsp&nbsp&nbsp电话:13971624562、16602760524、0710-3705167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汉江北路89号(汉江北路与遛马路交叉口)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罗主任
&nbsp&nbsp&nbsp&nbsp电话:0710-2399266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nbsp&nbsp&nbsp&nbsp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441办公室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nbsp&nbsp&nbsp&nbsp电话(传真):0710-3273186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箱:
2025年07月30日
附录: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⑤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⑤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1.3 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工程投资额(或合同金额或建安工程费)9500万元及以上或整理(整治)面积22000亩及以上的土地整理(整治)(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或高标准农田工程或提质改造(旱改水)或土地复垦)(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7500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勘察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2)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8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配备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承诺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配备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