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徐州市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更正(澄清)公告(一)

2425-07-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300-XZCG-G2025-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徐州市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升级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7-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1. 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 并于 2025-08-0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修改为“…… 并于 2025-08-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2. 原招标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中“ 2025-08-07 09:30 (北京时间) ”修改为“ 2025-08-19 09:30 (北京时间) ”。
3. 原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中“(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中 “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7 日 09 : 30 ”修改为“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19 日 09 : 30 ”。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9 : 30 。
2.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全部修改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9 : 30 。
3.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部修改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9 : 30 。
4.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内容修改为: 具体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
5.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 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 (一)系统总体设计具体要求”内容修改为:提供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对项目进行总体设计,包括项目的整体理解与需求分析、逻辑架构设计、网络部署设计、对业务流程的设计、系统安全设计,总体设计合理、清晰、切实可行。
6.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 六、项目实施要求 …… (三)人员配备要求 ……1. 人员数量要求”内容修改为: 组建不少于 6 人的驻场实施团队,配备项目经理( 1 人)及其他项目技术团队人员 5 人。 上述所涉及的人员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驻场实施团队人员缴纳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或有效期内劳动合同 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7.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 “六、项目实施要求 …… (三)人员配备要求 …… 2. 人员技术能力要求 ”内容修改为:( 1 )拟派项目经理 1 名,自有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计算机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2 )技术团队人员 5 名(不含项目经理),自有员工,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8.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 七、运维服务及培训要求 …… (一)运维服务要求 …… 2. 运维 组织架构要求 ”内容修改为:( 1 ) 建立能够满足运维服务要求的组织架构,并配备运维服务人员用于服务本项目。 ( 2 ) 驻场运维服务 人员要求 :不少于 2 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驻场运维服务人员缴纳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 1 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或有效期内劳动合同 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说明:本 “ 驻场运维服务人员要求 ” 是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负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9.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 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四、综合评审评分项 …… (二)商务部分”删除“ 4. 投标人 评价 (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 。”
10.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 12. 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 ”内容修改为:具体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07-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 徐州市企业服务中心 (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企业服务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企业服务 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企业服务中心(采购人)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 EMS 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6-67019188
通讯地址: 徐州市 云龙区新安路 5 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企业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顾志尧
联系电话:0516-6701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67019038 67019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话:67019038 67019051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更正公告附件
江苏省 更正公告附件.docx http://www.ccgp-jiangsu.gov.cn/fileApi/320000/01ba732b23ba4fa4bc5be91cf691e171.docx JSZC-320300-XZCG-G2025-0055采购文件.doc http://www.ccgp-jiangsu.gov.cn/fileApi/320000/ea42f8f382c24e3a80dad5420cb8a2c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