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5/2026、2026/2027年度省级化肥储备承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9-0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5/2026、2026/2027年度省级化肥储备承储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的2025/2026、2026/2027年度省级化肥储备承储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2026/2027年度省级化肥储备承储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870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33-20250902-1056
4、采购项目预算:25,8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0,320,000 2025/2026、2026/2027年度省级化肥储备承储包1 详见招标文件 1 10,320,000
包2 7,740,000 2025/2026、2026/2027年度省级化肥储备承储包2 详见招标文件 1 7,740,000
包3 7,740,000 2025/2026、2026/2027年度省级化肥储备承储包3 详见招标文件 1 7,74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具备化肥生产或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正常。承储企业可独立承担储备任务,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储备任务,需签署联合体协议书。2. 化肥生产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化肥流通企业所采购化肥为上述化肥生产企业产品或符合国家商检标准的产品。3.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4.特别提醒: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动向,国家的储备和省级储备很可能也均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检査,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时充分考虑此因素。若检査时发现国家储备、省级储备相互冒用等违反规定的现象,违规承储单位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黑名单,6年内不得再参与此类项目投标。5.说明:依据2024年9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5号公布《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经贸规〔2023〕698号文件设置上述特定资格条件。

包2:

1.具备化肥生产或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正常。承储企业可独立承担储备任务,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储备任务,需签署联合体协议书。2. 化肥生产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化肥流通企业所采购化肥为上述化肥生产企业产品或符合国家商检标准的产品。3.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4.特别提醒: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动向,国家的储备和省级储备很可能也均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检査,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时充分考虑此因素。若检査时发现国家储备、省级储备相互冒用等违反规定的现象,违规承储单位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黑名单,6年内不得再参与此类项目投标。5.说明:依据2024年9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5号公布《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经贸规〔2023〕698号文件设置上述特定资格条件。

包3:

1.具备化肥生产或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正常。承储企业可独立承担储备任务,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储备任务,需签署联合体协议书。2. 化肥生产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化肥流通企业所采购化肥为上述化肥生产企业产品或符合国家商检标准的产品。3.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4.特别提醒: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动向,国家的储备和省级储备很可能也均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检査,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时充分考虑此因素。若检査时发现国家储备、省级储备相互冒用等违反规定的现象,违规承储单位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黑名单,6年内不得再参与此类项目投标。5.说明:依据2024年9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5号公布《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经贸规〔2023〕698号文件设置上述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联合体应当具备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9月02日 至2025年09月09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 在http://www.hn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www.hns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
3、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9: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宋翔宇
2、电话:8999080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3)联系人:宋翔宇
(4)邮 编:/
(5)电 话:8999080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
(3)联系人:吴安利、王学海、蒋妹
(4)邮 编:/
(5)电 话:0731-85573431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系统技术支持
(3)电 话:4009980000
(4)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