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91320214579517104U | 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C座 | 89.98(均分制) | 1577000元/年 |
服务类 |
名称: 2026 年度大气多参数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保障力度,提高大气多参数站等自动站的运维管理效率,采购人拟采购第三方运维服务,服务频次、质量需满足国家最新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等文件要求,同时完成数据初步审核及整理分析。运维工作中涉及维修、运输及更换配件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服务要求: 有关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气态污染物自动监测仪器应分别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 (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及《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的要求开展日常运维和质量控制工作;有机碳/元素碳、无机元素、水溶性离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CO2、NOy、N2O等自动监测仪应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0-2018)、《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函[2019]785号)、《环境空气温室气体及其示踪物(CO2、CH4、N2O和CO)》、《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规定执行,并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第一版)》(总站气函〔2019〕424号)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有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最新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动态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控工作并填好相应记录,无条件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国家及省市有关空气质量的标准和规范有变更或调整时,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对空气站进行运行、维护和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通用要求: (1)监测站房及周边环境应满足HJ 655-2013相关要求。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应满足HJ 817-2018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子站站房及辅助设备定期巡检,每周至少巡检1次 (2)每天8:00-22:00期间,间隔不超过4小时,登陆数据平台查看数据上传情况,必要时(EC/OC、重金属等必须)查看数据与仪器运行状态,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 (3)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4)检查供电、通讯、防雷、防水等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当采样管路出现冷凝水时,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6)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7)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8)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9)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与网络通讯是否正常。 (10)检查各种运维工具、仪器耗材、备件是否完好齐全。 (11)每次巡检、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12)检查空调、电源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检查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 (13)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是否损坏。 (14)仪器工控机时间与北京时间、数据采集时间与平台展示时间应保持同步。 (15)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16)按需更换标气与辅助气体。其中标气须为符合管理要求的有证标准物质。 1、PM1颗粒物分析仪 (1)每天1次:查看设备状态,查看平台数据。 (2)每周1次: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查看仪器上历史报警信息,与工控机历史数据进行对应,去除无效数据;检查纸带是否有破损或边缘不光滑的情况;按需更换纸带。 (3)每月1次:检查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时钟校准;清洗或更换切割头;ABS检查(MetOne 1020);清洗喷嘴。 (4)每季度1次:流量、温度、压力、湿度检查及校准。 2、碳质气溶胶连续监测分析仪 ( 1)每日检查仪器的运行状态参数,如有异常及时处理,检查仪器监测结果,发现异常数据及时排查原因,并做好每日远程检查记录,并定期存档; ( 2)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 3)每周检查EC样品采集单元的纸带剩余量,如更换纸带则需要进行仪器稳定性、气密性测试; ( 4)每周至少更换一次TC监测单元的采样滤膜,并进行气密性测试、清洁腔室测试和仪器空白测试,TC空白应≤0.3ug; ( 5)每周检查储水罐状态,及时清理积水; ( 6)每月至少清洗1次采样头,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清洁频次; ( 7)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 ( 8)每月至少检查1次仪器采样流量,清理1次仪器散热风扇滤网; ( 9)每月至少测试1次溶蚀器吸收效率,低于70%则需要更换溶蚀器碳膜; ( 10)每月至少测试1次EC系统空白,EC系统空白应在±0.5μg/m3范围内; ( 11)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溶蚀器和采样管路的清洗,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清洗频次; ( 12)每季度至少更换1次溶蚀器碳膜等耗材,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更换频次; ( 13)每季度至少更换1次EC分析系统的一次性过滤器; ( 14)每半年更换1次TC分析系统的一次性过滤器和辅助气体过滤器; ( 15)每年度进行仪器保养,采样系统气路清洁。 ( 16)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样品采集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无机元素连续监测分析仪 ( 1)每日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况,包括采样流量、环境压力、环境温度、X射线管温度、机箱温度等工作参数是否正常,仪器报警应及时处理。如具有自动质控功能,应检查自动质控结果。质控元素测量相对误差≤±10%,流量相对误差≤±5%。 ( 2)每周至少一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 3)每周检查户外滤水杯积水情况、风扇滤网积尘情况、采样管加热器和采样泵工作状态。 ( 4)每周检查纸带位置是否正常,采样斑点是否圆滑(边界清晰)、均匀、完整;更换纸带时应佩戴丁腈手套,避免对分析系统造成背景污染。更换后应进行纸带的空白测试,80%的目标物质空白测试结果应小于仪器检测限,所有目标物质空白测试结果应小于仪器测定下限。 ( 5)每月应该对仪器散热风扇过滤网进行清洁;如设备配置冷风机,每月检查排风管或过滤器,防止堵塞。 ( 6)每月至少清洁一次PM10切割器和PM2.5旋风分离器、户外传感器与测量平台,或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加大清洁频率。 ( 7)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更换耗材、试剂与配件。 ( 8)每年宜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系统、分析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完成后,应对仪器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动态校准仪及臭氧校准仪 (1)每季度1次:零气、标气双路MFC质量流量多点校准。 (2)每年1次:对内置的臭氧发生器进行标准溯源;按需更换易耗件;送至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量值溯源。 5、零气发生器 (1)每半年1次:更换活性炭、分子筛,零气纯度检查。 (2)每年1次:按需更换易耗件。 6、云高仪 (1)每周1次:镜头、清洁鼓风机清洁,云高数据和伪彩图保存。 7、在线VOC ( 1)每日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持续异常情况,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 2)每周检查钢瓶气压力,将读数添在钢瓶气消耗记录表中。与上次压力比较,看压力是否有异常变化。如果压力下降异常,表明有漏气之处,从而要设法处理之; ( 3)每周检查采样总管及采样气路是否有破裂,是否有清洁,是否过于潮湿,并及时采取措施; ( 4)每周检查并酌情更换各仪器滤膜以及仪器风扇滤网,检查干燥剂并适时更换; ( 5)每周检查色谱参数,包含气相色谱分析仪的炉箱温度(柱温)、预浓缩温度和采样温度压力等运行参数,检查色谱基线是否平稳; ( 6)每周对各仪器进行依次零/跨检查,并填写好记录。 ( 7)每月检查标气钢瓶压力并做好记录。将当前压力值与过去的压力值比较以估计标准气的消耗速度。如果预测一个月后压力将降到100PSI(压力下限),就安排更换钢瓶; ( 8)每月清洁各仪器滤网,每月对在线式气相色谱进行工作点校准; ( 9)每半年对色谱仪进行单点校正修正斜率,检查气路连接的密封性; ( 10)每半年清洁或更换采样口及采样管,根据子站具体情况频率可适当增加; ( 11)每半年检查在线气相色谱仪多点线性校准,是否到了校准时间(每半年校准一次)。 ( 12)每年对各监测仪器的准确度进行一次审核,更换分析仪采样泵上的活性炭; ( 13)每年将仪器于现场进行内部检查清洁,清洁色谱仪检测器,清洁/更换横隔膜,清洗十通阀; ( 14)每年更换气相色谱仪载气过滤器,更换预浓缩管; ( 15)每年对动态校准仪的流量控制器进行校准、传递。 8、激光雷达 ( 1)每日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按照应急响应时间要求,及时处理; ( 2)每日远程检查仪器采集软件是否正常运行和采集,检查原始回拨信号是否正常; ( 3)每日远程检查分析软件是够正常解析,消光系数和退偏比是否连续,数据保存是否正常。 ( 4)每周检查光学镜片表面,如有积尘或污渍,应停机使用洗耳球进行清洁,必要时使用擦镜纸进行清洁; ( 5)每周检查光学镜片是否有破损情况,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 6)每周清洁天窗玻璃表面,检查天窗是否破裂、天窗支架及玻璃密封是否完好,有无漏水渗水等异常现象; ( 7)每周检查室内外温差情况及天窗玻璃是否存在冷凝水,如有冷凝水,应调整站房温度或加装天窗玻璃加热装置; ( 8)每周降雨、降雪及沙尘天气后,应及时清洁天窗玻璃。 ( 9)每月检查激光光斑偏移情况,有偏差时应及时调整; ( 10)每月检查记录雷达激光能量、激光光斑特征、回波信号、背景基线及噪声,如果有指标不满足指标对雷达进行维修调校以满足工作技术指标,必要时更换配件。 ( 11)每半年进行半年度光路校准,查看光路系统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即及时维护调试; ( 12)每半年对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并更换相应备件。 ( 13)每年检查雷达采集模块各个通道高压工作是否正常; ( 14)每年进行年度激光器校准和光路校准。 9、在线离子色谱 ( 1)每日通过远程控制软件察看仪器运行状况和原始谱图,做好察看记录。 ( 2)每日检查离子色谱基线稳定性,基线波动应≤10%;每日检查内标响应的稳定性,内标测试值与理论浓度值相对误差不能超出±10%,否则需要更换内标液或排查内标异常情况。 ( 3)每周进行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内容参照《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 ( 4)每周检查废液桶和户外滤水杯,采样泵,排气管路,管路内是否洁净和畅通,是否有异物、气泡或漏液,必要时更换配件和耗材; ( 5)每周至少更换一次颗粒物过滤头,每两周更换一次气态过滤头,或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加大更换频率; ( 6)每周检查溶蚀器、颗粒物组分收集器、样品注射器、过滤头等部件; ( 7)每周检查溶液液位; ( 8)每周对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检查; ( 9)每月清洁一次采样头; ( 10)每月进行原始数据备份; ( 11)每月对仪器进行一次流量温度压力检查及校准,并记录检查和校准的结果; ( 12)每月使用去离子水(电阻率≥18MΩ?cm)检查仪器基线与空白响应情况,如任一目标物响应高于方法检出限(10μg/L); ( 13)每季度至少对溶蚀器、颗粒物组分收集器及前处理内部管路进行一次灭菌与清洁,或根据污染程度加大清洁频率; ( 14)每半年至少更换一次阴、阳离子色谱柱,色谱柱性能明显降低时可加大更换频率。色谱柱与保护柱(保护柱柱芯)应同时更换; ( 15)每半年至少更换一次蠕动泵管、采样泵过滤器、阴阳离子进样系统定量环; ( 16)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系统、分析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完成后,应对仪器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 1)每日维护内容 ① 系统状态检查 检查系统是否有报警等异常提示,以及分析模块的 FID温度、柱箱温度、柱前压、保留时间等重要参数是否正常。系统状态检查可通过远程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完成。 ② 基线检查 按照厂家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图谱基线是否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如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应及时标识或剔除异常数据或对受影响的物质进行重积分。 ③ 保留时间漂移 检查仪器保留时间漂移情况,以确保非甲烷总烃测量的准确性。重点关注漂移是否影响监测物质的自动积分,如有影响,应进行调整。 ④ 数据审核 数据审核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在 72小时内完成。 ( 2)每周巡检内容 ① 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检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气与空气输入压力与流量、载气流量与压力等是否与说明书、作业指导书一致。 ② 气相色谱、检测器运行情况检查。检查载气净化装置(如除烃等),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根据系统验收或非甲烷总烃测试时使用的参数,检查色谱炉温控制程序、载气流量或压力控制程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机检查,排查问题。 ( 3)其他维护内容 按照系统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定期更换阀膜、色谱柱等重要耗材。做好周期性维护,及时清洁气动阀阀芯、散热风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等重要部件。如运行维护涉及对气路上的关键硬件部分进行拆卸、打开,维护操作完成后,应按照系统说明书、作业指导书等要求对系统进行验漏。 11、N2O、CO2、NOy气体分析仪 (1)每天查看CO2、NOy、N2O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① 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② 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③ 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应立即通知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在每日 9 时~21 时出现的异常,应在 4 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其余时段出现的异常,应在次日上午 10 时前解决; ④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设备状态参数和仪器故障报警信号,判断仪器运行情况和现场状况; ⑤ 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并正常发布,发现数据断网及时恢复。 (2)每周工作内容如下: 每周至少巡检空气自动监测站 1 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 ① 查看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② 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监测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③ 检查各监测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④ 采样总管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⑤ 对设备进行零点、跨度等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或维修。 ⑥ 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⑦ 检查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通讯系统,保证空气自动监测站与相关数据监控平台的连接正常, 数据传输正常;确保无远程控制软件。 ⑧ 对仪器显示数据、时间与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和校准。 ⑨ 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并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⑩ 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 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 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 (3)每月\季度等工作内容: ① 检查各仪器采样头、滤网。 ② 更换采样过滤膜。 ③ 设备流量检查,多点与校准曲线任务。 ④ 流量检查及校准,更换氮气。 具体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等运维维护工作内容和要求参照国家和省现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执行。 (四)质量控制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控工作并填有相应记录。 2、仪器设备维修后,当其检测性能受到影响时,需要进行相关技术指标验证。在年度内有大型赛事、活动和重污染物天气时间段内,依据用户提前通知的要求,提供加密质控保障工作。 3、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均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每年进行整理归档。 (五)数据联网、审核 中标供应商应接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等质量管理部门的质控抽查,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和相关规范,确保所有仪器设备数据联网、正常传输,辅助完成国家、省、市各平台数据审核工作。运维人员根据所审核数据同时段内的空气质量和仪器运行状态,包括报警,关键参数等信息对数据进行审核,异常及无效数据须附上详细的审核理由;数据审核执行《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 (试行)》(总站气字〔2021〕356号)》、《国家大气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2021版)》(总站函2021年11月24日)等规范,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及时完成数据初审,并每个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上月所有审核后数据。仪器质控结果应满足国家、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因质控检查结果不满足要求而被外单位通报,如发生质控结果不符合要求、被总站或省中心等外部单位通报等情况,则按照考核办法酌情扣减运维费用。 (六)运维管理方针及目标 1、运维管理方针 运行规范、反应及时、数据准确、管理有效。 2、运维管理原则 保密性原则:对运维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任何用户方系统信息均属秘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任何侵害用户方系统的行为。 规范性原则:运维服务的实施必须由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要有相应的记录,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 可控性原则:运维服务的工具、方法和过程要在双方认可的范围之内,保证运维服务过程的可控性。 稳定性原则:运维服务工作不能对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3、运维管理目标 全面贯彻质量方针、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不断提高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质量,实现系统数据有效率 90%以上的目标。 ( 1)中标供应商需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空气质量最新的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动态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控工作并填好相应记录。无条件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 2)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水电、通讯、交通、耗材备件、设备的年检和年度校准、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包括空调、风机等附属设备)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3)国家及省市有关空气质量的标准和规范有变更或调整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对空气站进行运行、维护和管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内容调整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 有效数据获取率计算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服务时间: 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本项目中标金额续签下一年度的运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
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 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
服务费:19616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科技园27号楼
联系人:束先生
联系电话:0519-86691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19-88818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9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