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春铁集团松原三江公司包装物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TZZB2025-430
一、报价条件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春铁集团松原三江公司包装物框架协议采购,采购计划已经批准下达,采购人为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报价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春铁集团松原三江公司包装物框架协议采购
2.2报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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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预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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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包装袋 |
10kg |
个 |
1 |
1.23 |
13% |
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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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包装袋 |
5kg |
个 |
1 |
0.65 |
13% |
6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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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收缩膜 |
9丝,540mm |
kg |
1 |
10.1 |
13% |
15000 |
注:本次采购预估总价为163.90万元(不含税),预算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到站价,包含运杂费、卸车费。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包件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A01包装物;
2.4 结算和合同签订单位:松原市鑫铁商贸有限公司;
2.5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6 供货方式:具体供货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地点、方式供货;
2.7交货地点: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大路799号;
2.8交货时间: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履约期内分批次供货,成交人接到采购订单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9 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合同金额(含税)的10%,成交通知书下达后5日内完成交纳;
2.10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到货物资含税货款的5%;
2.11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中标人需保证所供包装物符合国家标准,对出现数量不准确、有色差、强度不达标等质量问题及其它不符合采购人技术要求的包装物,成交人无偿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12评审方法: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代理授权文件)。
3.2质量保证能力:供货时提供由中国计量认证(CMA)或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A01包件检验报告应至少包括材质、重金属含量、脱色试验项点。
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接受国铁集团及沈阳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以上内容(1)—(3)供应商提供截图,(4)—(7)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响应。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谈判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报价项目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获取文件需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书(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事宜)、营业执照、开户行证明材料、获取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tzzx2010@163.com。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
4.2竞争性谈判文件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08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458号中长大厦7楼东侧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报价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立项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431-86128565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4栋11层
联系人:刘春明、董楠
电话:0451-86626306-810
电子邮箱:tzzx2010@163.com
注: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