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机场垃圾清运服务项日的变更公告
?
各投标单位:
现就“义乌机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变更,请各投标人知悉并遵照执行:
1.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内“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⑤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变更为“ ⑤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第三条服务要求3.4 增加 :
“(12)★投标人营业执照内须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或类似的符合本项目垃圾清运要求的经营范围。 ”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02日 09 时 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6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浙江省义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