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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 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SYZXZC-2025-043)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 一、项目编号:SYZXZC-2025-043
二、项目名称: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徐星、安方、刘勐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100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大街11号
联系方式:022-22992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中电科创新园西塔17层
联系方式:022-23708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同芳
电 话:1862221107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12.15.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华苑科技园(环外)景瑞项目地块中的医疗建筑整体(华科大街11号),总建筑面积为4533.49平方米,项目选址地点符合规划要求,用房条件满足社区医院需求,且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运营使用中,为了提供服务的便利性和原办公地点使用的延续性,故继续租赁使用。华苑科技园(环外)景瑞项目地块中的医疗建筑整体(华科大街11号)的唯一产权单位为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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