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YCG-202 5-00 4
尊敬的投标人:
寿县人民医院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医用气体 配送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 医用气体 配送服务 ( 包括医用瓶装氧气、 医用瓶装 二氧化碳 气 、 罐装液 氮 ), 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7 2 00 0 元,最高限价为预算总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含单项报价不超过预算单价) 。货物 配送 最高期限三年( 1095日历天),采购内容为变量,预估量为暂定量,供应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配送 ( 要求配送的产品规格满足医院需求,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据实结算,但三年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成交金额(合同金额)。配送期内,如供应量达到合同金额或配送期满,满足二者任何一项,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按程序重新组织招标。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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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预算 单 价 |
3年预估用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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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用瓶装 氧气( 40L ) |
1 、医用瓶装氧气( 40L/ 瓶):产品质量需符合 ( 中国药典 )2020 版二部标准(在本项目供货期间,如有最新医用氧标准须按最新标准执行),纯度≥ 99.5% ,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 |
70 元 /瓶 |
3 00瓶 |
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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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用瓶装二氧化碳气( 40L ) |
2 、瓶装二氧化碳气( 40L/ 瓶):产品质量需符合 GB1886.228-2016 (在本项目供货期间,如有最新标准须按最新标准执行),纯度≥ 99.99% ,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 |
220 元 /瓶 |
150 瓶 |
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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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罐装液氮( L) |
3 、罐装液氮( 10L/ 罐):产品质量需符合 GB/T8979-2008 (在本项目供货期间,如有最新标准须按最新标准执行),纯度≥ 99.99% ,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 |
20 元 / L |
900L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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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 、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必须 48 小时内送到院方指定位置,紧急情况下 4 小时 内 到达现场供货。在每批交货使用后,附每批医用氧(液态、气态)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一份,并提供明确的交货清单。 2 、安全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配送,过程中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车辆。在配送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3 、应急保障:供应商应具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瓶装氧等气体配送正常并且得到有效监控,保障运输系统的安全性,防止因设备故障、天气、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氧气中断和人员受伤,影响医院业务正常运行。 4 、供应商须提供配套使用的瓶 / 罐(带安全帽 、 不 低于 10 套)等相关物品供采购人周转使用,相关物品的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相关物品在合同履约期内产生的使用费、维修费、维保费用等均包含在本次配送产品的综合报价中。提供的配套相关物品须证照齐全,能确保配送产品正常使用、工作的正常开展,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5 、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医用气瓶检测、新瓶处理以及达到报废标准医用气瓶的报废处理,气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所属医用气瓶,相关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 6 、医用氧气瓶、二氧化碳瓶、液氮储罐在使用过程中所需的配件及检测费,包含在本次配送产品的报价中。 7 、 响应文件中提供 总体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应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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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生产或经营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相关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年内,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人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按总价报价。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多次分批量装卸费)、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税务发票,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成交单价 =配送价格(单价)。结算时按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其结算价=成交单价 × 实际配送数量。
(二)在同一份响应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价格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人应按报价函逐项报价(附件 1)。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需求(含技术参数)必须 满足。 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实行线下开标,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视为最终报价(如放弃二次报价,则以首轮报价为准),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再次报价(不限次数)确定唯一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对其中投标人的报价或响应文件有疑问时,均需进行询标。故投标人要时刻关注评审,及时进行报价或回复,若超过30分钟(规定时间),不进行回复,责任自行承担。
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方能进入二轮或多轮报价环节,报价邮箱地址: sxxyyzcb@163.com。
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金额50%的, 须 在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并附承诺函。
(二)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推向市场的标准型产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性能稳定、可靠的原装正品,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三)投标人承诺的配送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产品配送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配送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预算,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如投标人恶意竞争低价中标造成项目成交后不能按照投标响应及合同约定的时间配送,或者不能按照所投品牌、规格型号进行配送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顺延或重新采购),并上报院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将其列入医院供应商 “黑名单”,两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报价函;
4.有效的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6.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提供生产 许可及产品相关资质 ,经销 ( 代理 ) 商投标的提供经营 许可 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和产品 的相关资质;
所 投 产品: ( 1)须具有医用氧(液态、气态)药品注册批件; ( 2) 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药监局颁发的有效的医用液氧药品 GMP 或准予证书 (如需)
7 .所投产品有效的技术支持资料(含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产品彩页等);
8.符合医用氧、二氧化碳等气体运输规定(如需);
注:供应商自行配送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委托配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配送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协议。
9 .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0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至今)所投产品 的 成交合同或配送发票至少 1例(以签订/配送时间为准)。
1 1 .采购需求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
12.所提交材料(响应文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承诺函。
13. 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 并提供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办人员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响应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 在 2025年 12 月 31 日 14:30-15:30时, 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包括 “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1正1副)。响应文件包装封面正面处注明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单位信息、响应日期,封条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网上投标
2025年1 2 月 31 日 07:30-15:30时, 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按序页码,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 PDF扫描文档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sxxyyzcb@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响应文件。
(三)开标时间: 2025年1 2 月 31 日 15时30分 。
供应商须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5年1 2 月 24 日
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