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G328扬州段(K310+200-K324+807部分路段)修复养护工程 YHDZX-2026-L4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G328扬州段(K310+200-K324+807部分路段)修复养护工程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交公养〔2026〕22号文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扬公路养〔2026〕6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 为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养护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YHDZX-2026-L4标段:2026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G328扬州段(K310+200-K324+807部分路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路段为328扬州段上行K310+200~K310+750、K314+264~K316+300、K320+240~K322+750、K323+070~K324+440、下行K310+400~K310+750、K312+300~K312+500(第二车道)、K312+500~K312+800(第一车道)、K314+264~K314+974、K321+945~K322+750、K323+070~K324+807,本路段全线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线单幅全长10.568km,车道里程20.636km。另外对春华岗平交口上行方向K316+756~K316+928段,按50m渐变段+60m渠化段+30m等候区+32m渐变段进行拓宽改造,共172m。
养护方案:①针对PSSI≥80且PCI、RQI≥80且RDI≥70的路段:上行K310+200~K310+750、下行K310+400~K310+750、K312+300~K312+500(第二车道)、K312+500~K312+800(第一车道),铣刨原4cm 上面层,对下面层及基层进行局部病害处理后,回铺4cm SUP-13(改性沥青);②针对PSSI≥80且PCI<80 或RQI<80或RDI<70的路段:K320+240~K322+750、K323+070~K324+440、K321+945~K322+750、K323+070~K324+807,铣刨原12cm 沥青面层,对基层进行局部病害处理后,回铺8cm 厂拌温拌再生SUP-25+4cm SUP-13(改性沥青);③汤汪互通匝道:铣刨原10cm 沥青面层,对上基层进行局部病害处理后,回铺6cm HMM-13+4cm SUP-13(改性沥青)。④沿线桥面:铣刨原10cm 沥青混凝土面层,撒布SBS 改性沥青同步碎石防水粘结层,回铺6cmSUP-20(厂拌温拌再生)/HMM-13高模量沥青混合料+4cmSUP-13(改性沥青)。交叉口根据车辙情况进行抗车辙处置;⑤春华岗:向右拓宽一个3.75m的左转车道,并同步恢复3m硬路肩,路面向右拓宽4.25m,路面结构层采用4cmSUP-13(SBS、SAP改性)+8cm厂拌温拌再生SUP-25(SBS、SAP改性)+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水泥厂拌冷再生基层+20cm水泥厂拌冷再生底基层。
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路段病害处理、基层、面层、附属设施完善等施工及缺陷期修复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6年4月25日开工,整体工程于2026年8月23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咨询人(监理人)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3 质量要求 :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15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的施工。(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C级及以上级别。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21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15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1500万元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 )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要求:
①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3000型及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或购买发票、并承诺沥青砼拌和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自行下载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徐寅豪、房欣如
电 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竞春、吴琳
电 话:0514-87951145、13382705277、15050787398
微信号:15050787398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5时00分至2026年3月27日17时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3)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8.3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项目总监、其他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3)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备案或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505078739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8 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部门: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551号
电话:0514-80302922/87868925
邮政编码:225009
纪律监督机构: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室
电话:0514-87606922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