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及库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04-0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受甘肃之骄制药有限公司的委托,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车间及库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服务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车间及库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XFZB-2026-TSL-QF102

二、项目内容:

完成甘肃之骄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车间及库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及机电安装内容的监理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工程监理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3、甘肃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在甘提供相应服务的资格条件,能及时为采购人提供相关配合和服务(具体执行要求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9月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件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总监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含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行业内工作经验6年以上,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供应商拟派到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行业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名单和资质证书、职称。其中房屋建筑和消防监理工程师各1人,应按项目施工需要常驻现场。机电安装等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实施阶段灵活进场完成相关监理工作,提供有限期内的证书;(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各阶段施工时必须本人监理,并携带证件入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监理人员);

6.供应商所报项目组成员必须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以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须提供不挂靠承诺书和不更换项目组成员承诺书);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8.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具有2个2千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自 2023 年03月01日起)全国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含税)。 

(1)同类项目定义:工程监理服务; 

(2)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 描 件 、 发 票 经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全 国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验 平 台 https://inv

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 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供应商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供应商自有业绩,即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主体必须为供应商自身。合同主体为供应商母公司、子公司,以及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均不予认可。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3 年 03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2023 年 03 月 01 日起)至今投标人、企业法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

(7)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无诉讼的证明。

10、关于履约信誉及劳资纠纷的特别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含其分支机构及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主要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信誉和健全的薪酬支付制度。自2023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发生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监理人员工资、劳务费或社保费用)导致的:

 ①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劳动监察部门行政处理决定)确认的违法、违约行为;

 ②因此类纠纷导致监理资料缺失、移交延误,或对委托方(建设单位)的项目报建、验收、审计、档案移交等工作造成实质性阻碍的情形。

(2)承诺与核查: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一旦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交由【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或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含监理人员工资)的有效证明文件。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或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核查发现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特别约定: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须按时足额支付所有派驻人员的薪酬。若因供应商与其派驻人员发生劳资纠纷,导致出现资料缺失、监理人员擅自离岗、阻碍项目正常验收或移交等情况,每发生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项目工期延误、无法通过专项验收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未付的监理费用。

1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未列入天士力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3.合同协议须采用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模板,提供承诺函;

1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1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16.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7.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相关链接”中的地方信用网站的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提供承诺函。

18.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3.按照以下任意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网上报名,联系工作人员(闫工+17695919264),购买谈判文件。

注:未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的谈判资格。

4.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本。(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4月21日13:30时止;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4月21日13:30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汀江西路1号华夏未来2楼。

4.供应商可采取顺丰邮寄方式进行邮寄文件,并确保谈判截止前收到文件。若谈判截止时间前文件未寄到,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前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文件需同时邮寄。

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闫工

2.联系方式:17695919264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之骄制药有限公司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4313819-803

4.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行号:102110083025

账号:0302041019100059747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