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需组织采购确定2家维修施工单位,预算金额180万元/年,服务期限2年,预算总金额360万元,现需求部门已完成参数编制,提交进行需求审查。
三、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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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维修地点有三个区域: 位于 江西省九江市区 、 庐山及井冈山市, 维修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基础设施改扩建,基础设施维修和维护,强弱电维修和改造,其他零星整修项目等( 一般指 2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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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正常维修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时起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紧急维修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到场维修,并按照招标人规定的维修时间完成维修(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2.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按照《安全管理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安全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必须符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施工季节、施工工期、施工安全规范、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等要求; (2)施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周围防护,做好充分的安全文明施工准备,施工结束后必须工完场净,确保满足招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要求:维修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质量验收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依据; (4)工程项目的标准: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所涉及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②根据维修施工要求,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还应满足招标方现场需求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③该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如无上述 ① 、 ② 条的标准,在材料、设备的定货采购和施工安装时,批量采购材料应出具生产厂家的出厂证明和合格证书,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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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管理规定: 工程维修 分为应急维修及立项维修 (一)应急维修 因物业水电班组人员力量及器材受限,且又需要及时解决的,需协调单位施工队伍施工的,水电班组负责人在转修单上签字,交于管理部门审核办理,管理部门按预估价报相对应审批权限领导审批。应急维修按月从零星维修施工队中抽取维修施工队(抽取方式与下文中立项维修抽取方式一致),抽中单位当月所有应急维修项目由其负责维修,且需在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进行响应,管理部门发出确定维修任务后 12 小时内维修完成,若遇到难度系数较大的,需在 3 日内完成维修。 (二)立项维修 在科室及公共部位报修的过程中,因物业水电班组人员力量及器材受限,及房屋管理过程中需要立项维修的,由各科室或物业水电班组提交维修申请,由管理部门报批立项。立项维修由单位招标不低于 2 家的固定维修队伍组织实施,每次采取抽签方式确定维修队伍。 1. 抽取方式:每个报修申请分别由 3 人抽签小组(经办助理员、财务人员、监督小组人员各 1 人)在视频监控环境中抽签确定维修施工队伍,抽取结束后视频应留存备查。具体为: ①主持人宣读随机抽取流程及定标办法; ②监督人公开展示并核验抽取所用设备器材,经现场人员确认后向抽取箱(抽取机)内放入与抽取企业数量相同的号码球; ③现场确定抽取人员; ④第一轮抽取,抽取人员按照名单顺序依次抽取号码,该号码即代表企业的对应号码,当众展示并做好记录; ⑤将号码球重新放回抽取箱(抽取机),并打乱顺序; ⑥抽取人员进行第二轮抽取,随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施工企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施工企业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抽完全部号码球,并做好记录; ⑦宣布抽取结果,参会人员会签。 2. 施工单位在收到项目抽取结果后需在 10 日内完成项目预算编报,若 10 日内未完成预算编报则视为中标方自行放弃所中标维修项目,甲方应将任务重新委托给零星维修库内第二预中标单位并对放弃中标项目单位处以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0 元罚款,若存在第二次 10 日内未完成预算编报的,处以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2 万元罚款并进行书面警告,若存在第 3 次 10 日内未完成预算编报的,视为合同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双方合同。 3. 维修完毕后,管理部门助理员组织维修队伍及报修部门复核施工内容,三方签字确认后,管理部门留存备案。 4. 关于结算:因工程维修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单个项目报送结算审核耗费审计费用较高,施工单位可在合同期内每 4-6 个月报送结算审核一次,每年报送 2-3 次。超过 6 个月未报送结算审核管理部门有义务进行函告提醒,超过 8 个月未报送结算审核视为施工方不履行合同内结算报审责任,将处以扣除履约保证金 1 万元罚款并进行书面警告,超过 10 个月仍未报送结算审核视为施工方自愿放弃剩余未结算费用,由我方自行报送审核,审核结果金额若高于已支付金额则视为施工方自行放弃,审核结果金额若低于已支付金额则施工方需返还多收取的全部费用。 我院共有三个区域,九江及庐山维修适用以上维修管理规定,井冈山因地处吉安,规模较小,每年平均总维修金额不超 10 万,施工维修队跨市运行成本较高,不利于节约我方维修成本, 3 万以下单个项目可由井冈山分管工作人员视情况采取“就地就便”的方式面向市场询价,确定施工单位后呈报批准实施。 3 万以上项目适用以上维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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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九江市需派驻点人员,驻点人员应当是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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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1.当单个维修项目甲方立项报批完成,施工任务下达给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在5天内进场开工,并按照合理工期进行竣工交付,如存在故意拖延施工现象,按单个项目的总金额处以每天0.2%的金额进行罚款。
2.结算过程中如有故意存在虚报工程量行为的,需退回虚报多领金额,并处以施工项目4%金额的罚款,虚报行为达到第三次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处以解除合同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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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交付:
(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交招标人存档。
(2)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3)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须无条件整改,如整改后仍旧无法满足招标人需求或在7日内仍未完成整改工作,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中标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 2026年04月17日
五、反馈渠道
线上反馈邮箱:juan073011@qq.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陆助理
办公电话: 0792-7166053
移动电话: /
传真: /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助理
办公电话: 0792-7166020
移动电话: /
2026年04月10日
来源:军队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