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582-HZDZ-G2026-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锦丰镇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5-08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45页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3.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具有5年以上养老服务管理经验,持有社会工作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5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5】 3.2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证书或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 2 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2】 3.3专业技术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社会工作督导证书的,有1类得1分,最高得4分。(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4】 3.4护理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护理人员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3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最近的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3】 3.5上门服务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上门服务人员均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且持有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得5分,人数不足或条件不满足均得0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5】 现更正为: 3.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具有5年以上养老服务管理经验,持有社会工作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5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5】 3.2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证书或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 2 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2】 3.3专业技术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社会工作督导证书的,有1类得1分,最高得4分。(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4】 3.4护理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护理人员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3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3】 3.5上门服务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上门服务人员均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且持有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得5分,人数不足或条件不满足均得0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证明材料以及社保证明材料,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其所属单位的材料)【0-5】 (2)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13:3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5日13: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6-05-19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邬静怡
联系电话:0512-58959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张家港华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1410室
联系人:张晨岚
联系电话:13915712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晨岚
电话:13915712708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