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6-0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2026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6月4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 工期 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 工期 情况:

推荐意见

1

2

3

中标候选人

名称

鞍山市经开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江苏恒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预期中标价(元)

1368992

1388897

1400656

评审总分

99.1444860

98.8279270

97.1247176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安全目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日历天)

142 日历天

142 日历天

142 日历天

鞍山市经开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主要人员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1

项目经理

袁阳

建造师证 安全B证

辽221202093553辽交安B(20)G009316

1

2

项目总工

高艳发

职称证

00010195

1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2023 年营口市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营口市

2023 年7月15日

2

2021 年营口市普通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营口市

2021 年10月15日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主要人员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1

项目经理

李丹

注册证

安全证

辽221131451059辽交安B 18G00886

1

2

项目总工

刘春阳

职称证

00084011

1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辽宁省G101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朝阳市)、朝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第一标段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朝阳市

2024.9.2

2

朝阳市2023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三标段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朝阳市

2023.8.13

江苏恒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主要人员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1

项目经理

王健

建造师证

交安B证

职称证

苏232171801813 苏交安B26G00211 ZJZ20210190058

1

2

项目总工

王强

职称证

1603112681

1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朝阳市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标线补划)施工一标段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朝阳市

2024-09-15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8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4-42818180

招标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4-471970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泰辰商务大厦A座3门12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高琳琳

联系电话:13130295512

邮 箱:25370230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