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上海芯源创新中心拟采购误码仪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13-264028032853
招标项目名称:误码仪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误码仪 | 1 | 用于对测试码型进行生成、发送、接收同步与逐位对比分析,精准判定数字信号传输链路的误码特性,量化评估待测系统的信号完整性与传输可靠性,核心采用发射端-接收端闭环测试架构,是高速数字通信测试的核心仪表;最主流且精准的测试方法为时钟同步-码型对比式检测法:仪器内部先由高稳定性时钟源产生基准同步时钟,分别为发射端和接收端提供精准的时序参考,再通过发射端生成标准或自定义测试码型输入待测链路,接收端完成信号调理与码型恢复后,与原始码型做逐位对比,最终统计分析误码相关核心指标,实现对传输链路性能的精准量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境内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境外投标人应提供在当地的注册文件);
2)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须承诺其设备及软件出口完全符合相关国际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并协助办理一切必要的进出口许可手续(按附件6-7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对于境内产品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对于境外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也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须获得并提供应选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函,原厂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按附件6-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5)关境外供货商只能以DAP报价,关境内供货商只能以DDP报价。如果关境外供货商需要代理公司投标,代理公司必须是关境外公司且只能以DAP报价。从中国关境外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直接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签署外贸合同的能力。
6)投标人如中标,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增加其他不合理条款或对招标人的额外要求(按附件6-7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及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作为被告败诉(按附件6-7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应是原产地的全新产品(按附件6-7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9)供方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品牌同型号的原厂设备在全球范围内市场销售量≥【5】台的销售业绩,并注明设备销售时间和对应客户名称(客户名称可以使用代码替代描述)以及订单台数。投标阶段须提供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或用户验收证明等材料,包含关键信息页。在提供的材料中,需附上“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与实际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承诺,并需要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在必要时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除上述证明材料外,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业绩真实性的承诺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6-06-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6-06-1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150
其他说明: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境内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境外投标人应提供在当地的注册文件);
2)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须承诺其设备及软件出口完全符合相关国际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并协助办理一切必要的进出口许可手续(按附件6-7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对于境内产品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对于境外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也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须获得并提供应选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函,原厂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按附件6-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5)关境外供货商只能以DAP报价,关境内供货商只能以DDP报价。如果关境外供货商需要代理公司投标,代理公司必须是关境外公司且只能以DAP报价。从中国关境外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直接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签署外贸合同的能力。
6)投标人如中标,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增加其他不合理条款或对招标人的额外要求(按附件6-7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及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作为被告败诉(按附件6-7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应是原产地的全新产品(按附件6-7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9)供方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品牌同型号的原厂设备在全球范围内市场销售量≥【5】台的销售业绩,并注明设备销售时间和对应客户名称(客户名称可以使用代码替代描述)以及订单台数。投标阶段须提供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或用户验收证明等材料,包含关键信息页。在提供的材料中,需附上“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与实际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承诺,并需要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在必要时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除上述证明材料外,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业绩真实性的承诺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07-01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0楼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0楼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芯源创新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联系人:陈亮
联系方式:021-6070471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联系人:沈飏、宋怡、张洁玮
联系方式:86-21-32557775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1001550400055646341
账号(美元):31001550400055646341
8、其他补充说明
附件:3个承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