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 (以下简称 “招标人”)的委托,对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0692-2620ZS063602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 /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 招标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
1 、 内容: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 食堂食材供货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内容。
2 、 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本项目划分 3 个包组进行采购,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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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服务期 |
确定 中标人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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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组 |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禽、畜肉类、水产类 ) |
服务期限为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
2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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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组 |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蔬果类 ) |
服务期限为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
2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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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包组 |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粮油面点、干货、调味品类 ) |
服务期限为 1 年,自合同 经 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
2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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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投标人必须对 01 包组、 02 包组 、 03 包组 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不允许只对 01 包组、 02 包组 、 03 包组 中任一包组单独投标或只对包组中的部份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组。投标人应对各包组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01 包组、 02 包组 、 03 包组 的投标文件 须统一编制于同一本投标文件中。 2. 本项目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 投标人同时投 01 包组、 02 包组 、 03 包组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审后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排名, 推荐 三名 中标候选人 的具体规定为: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 01 包组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 01 包组第 二 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 02 包组第 一 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四的投标人为 02 包组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 五 的投标人为 03 包组第 一 中标候选人,排名第 六 的投标人为 03 包组第二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七的投标人为 01 包组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八的投标人为 02 包组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九的投标人为 03 包组第三中标候选人。 3. 招标人每个包组将确定 2 家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各包组的两家中标人釆取每月轮流供货方式,各包组第一个月由两家中标人中标折扣率最低的 中标人 负责供货 (若两家中标人中标折扣率一样,即由评标总得分 由高到低 排名顺序高的中标人负责供货) ,各包组第二个月则由另一家中标人负责供货,以此类推。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采购其所需服务或食品,但招标人不保证向中标人采购的具体数额。 中标人必须承诺,在服务期限内,给予招标人享受最优惠待遇,即在合同期内,若给予其他客户更优惠的待遇,应通知招标人同时享受。 (注:协议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食品(服务)的售出,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各中标人分别采购的数量及品类) 4. 在服务期内,如有包组的中标人出现中途退出或被暂停、终止合同等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将该包组的配送服务委托该包组另一家中标人供货。若有采购包组两家中标人同时出现中途退出或被暂停、终止合同等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将该采购包组食材配送服务委托给其他包组 中 标折扣率最低 的中标人供货(若中标人中标折扣率一样,即由评标总得分 由高到低 排名顺序高的中标人负责供货) 或进行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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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
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或扫描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 投标 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即可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 投标 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即可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 投标 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即可 )。
5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 投标 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即可 )。
6 、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 投标 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即可 )。
7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或扫描件 并加盖 投标人 公章;如投标人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8 、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或评审当天 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 投标 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 即可 )。
10 、 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1 、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及分公司投标。
六、 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 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
线上购买流程 :
1、 登陆后选择 “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2、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3、 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 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 6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2 6 年 6 月 23 日 17时30分止;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提问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日内,将有关问题以书面 形式(加盖公章) 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盖章版的扫描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答疑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回复给所有投标人知晓,但不指明答疑问题来源。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6 年 7 月 8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 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 2026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 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21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 、 招标人: 中山市西区丰山学校
招标人联系人: 谭老师
电话: 0760-88616133
地址: 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130号之一
2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郑瑞铿
电话: 0760-88 220300
邮箱: 151340291@qq.com
保证金收退及标书售卖电话: 0760-88230132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 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216 室
邮编: 5284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 6 年 6 月 15 日